长垣市国家储备林基地建设PPP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或“项目”)已经批准实施。本项目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运作。项目授权主体为长垣市人民政府,采购人为长垣市林业局(以下简称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为国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社会资本方(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一、项目概况及采购内容
1.2采购财政编号:长财招标采购-2019-190
二、采购需求
2.2投资概算:本项目采用PPP模式融资,项目总投资80062.34万元,其中:工程费用42,458.3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22,083.60万元,预备费1,878.17万元,建设期利息13,642.20万元。总投资最终以竣工后的政府审计结果为准。本项目中,向金融机构贷款60000.00 万元,占总投资的74.94%;项目资本金20062.34 万元(其中:政府方出资代表出资10%,社会资本方出资90%。),占总投资的25.06%。
2.3项目规模:长垣市国家储备林基地建设面积共67433.41亩,全部为集约人工林栽培。
2.4项目地点:河南省长垣市。
2.5运作模式:本项目采用BOT(建设-运营-移交)运作方式。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落实中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4.1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
4.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合格供应商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时间近半年内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和社保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
4.3资质要求,申请人须同时具有下列资质:
4.3.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及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3.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须提供在本企业有效的劳务合同和投标截止时间近半年内任意1个月的缴纳社保证明材料。
4.4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园林绿化工程”相关内容;
4.5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截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日,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提供由有相应资质中介机构出具的2016、2017、2018年度无保留意见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企业从成立年份起计算,或提供有效的银行资信证明);
4.6申请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注册资本3亿以上。企业净资产达到2亿以上,负债率低于60%,具有本项目要求的资金实力或融资能力;
4.7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7]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单位,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河南省政府采购网(www.hngp.gov.cn)】,附本公司在以上任意一个网站上的查询记录,查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周内。
4.8本次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提出申请资格预审,应满足以下要求:
(1)以联合体参加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成交联合体各方将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申请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申请人确定资质等级;
(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申请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申请人法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企业,不得同时作为不同主体参与本项目投标;
(4)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主投资方,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授权代表负责签署本次资格预审申请相关资料,其他联合体各方必须出具承诺函对此予以认可;联合体成员(含牵头人)原则上不得超过3家;
(5)本次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提出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3家,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4.1、4.2、4.5、4.7”的要求;联合体牵头人同时需满足“4.6”的要求;联合体成员中承担基础设施施工责任方同时需满足“4.3”的要求;联合体成员中承担造林责任方同时需满足“4.4”的要求(如有);
(6)通过资格预审的联合体,不得再变更其组织形式及成员构成。
5.1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5.2本项目不限定参与竞争的合格社会资本的数量。未通过本次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后续的采购活动。
6.1、时间:2020年01月13日上午8:00至2020年01月17日下午17:3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网上下载资格预审文件时间:2020年 01月13日上午8:00至2020年02月07日上午09:00。
6.2、地点:持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长垣市)》“系统用户注册”入口http://www.cyxggzy.cn/)进行免费注册登记(详见“资料下载-申请人、缴费绑定及文件下载操作手册”);
6.3、方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长垣市)》“进入会员系统”入口(http://www.cyxggzy.cn/)自行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6.4、售价:资格预审文件售价300元/套,申请人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采购文件费用,售后不退。
7.1、时间:2020年02月07日上午09:00(北京时间),逾期提交或不符合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不予接受。
7.2、地点:长垣市财审大厦八楼8002房间第二开标室。
7.3、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申请人须提交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纸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7.3.1、加密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file格式)须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长垣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成功上传。
7.3.2、纸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六份)和备份文件1份(使用电子介质存储)在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前递交至本项目开标地点。
八、资格预审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0年02月07日上午09:00(北京时间)
地点:长垣市财审大厦八楼8002房间第二开标室。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长垣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发布,资格预审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长垣市林业局
地 址:长垣市南蒲行政服务中心10号楼
联系人:赵先生
电 话:18237831828
采购代理机构:国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乡市新飞大道98号8楼
联系人:宋女士
电 话:13937370619
长垣市林业局
国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0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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