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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突出主题 强化执法监察工作

发布时间: 2013-07-23 09:35:47 发布人:长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浏览量: 【我要打印】 【关闭】

 长垣县不断健全权力运行制约监督体系,努力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公共资源交易环境。

         一是规范交易行为。出台了《长垣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共资源管理工作的意见》和《长垣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明确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各部门职责,划定公共资源交易范围,规范交易程序,建立招投标管理制度,长垣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体系得到进一步完善。

         二是严肃工作纪律。出台了《长垣县违反公共资源交易行为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对违反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正常运行的各方主体,明确了惩处标准。

         三是注重预防。各单位在招标工作中,必须做到“应进必进”,项目招标全部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尤其在选择代理机构时,要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代理机构库中随机抽取,切断项目单位与代理机构的利益链,避免暗箱操作。其次,工作上要有前瞻性,提前谋划招标工作并履行好招标程序,避免出现先施工后招标等问题。再次,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的人员,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省、市、县有关规定,恪尽职守、秉公办事、自觉接受群众与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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