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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平公正 阳光透明

发布时间: 2013-07-17 10:23:01 发布人:长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浏览量: 【我要打印】 【关闭】

 为确保公共资源交易工作公平公正、阳光透明,近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正式启动了随机抽取招标代理机构工作,标志着我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又上新台阶。

        根据《长垣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法》(长政办〔2013〕24号文)规定,1000万元以下的工程招标项目或500万元以下的政府采购招标项目招标时,项目单位可在县交易中心代理机构库中直接选定招标代理机构。1000万元以上的工程招标项目或500万元以上的政府采购招标项目招标时,实行随机抽取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制度,项目单位在县交易中心代理机构库中选择5家以上符合该项目所要求资质条件的公司,然后摇号确定代理机构。

        县交易中心于今年5月份在网站发布征集代理机构公告,凡提交入库申请的代理机构,经财政局对政府采购资质、住建局对工程资质审查备案后,进入县交易中心代理机构库。目前,县交易中心代理机构库征集工作已完成,有30余家中介机构入库,为我县公共资源交易工作招标代理机构的随机抽取、确保招标工作公平公正,提供了充分的保障。

        为创新管理方式,搞好随机抽取工作,交易中心选择水利项目随机抽取工作为试点,试行3个月取得经验后,于近日正式启动了随机抽取代理机构工作。在“县2013年度校安工程勘探、设计、监理、工程咨询”项目招标中,县教育局从县交易中心代理机构库中选择了5家符合项目资质要求、信誉较好的企业,在监督部门的监督下,用摇号机在5家企业中随机抽取选择了1家招标代理机构,郑州一家招标代理机构“中标”。随机选择招标代理机构的招投标全过程公开透明,充分体现了公平公正原则。

       随机抽取制度的实施,既保证了项目单位自主选择代理机构的权利,又提高了代理机构独立严格按照招投标法办事的自觉性和积极性,同时切断了项目单位与代理机构的利益链,避免暗箱操作,确保招投标工作公平公正,公开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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