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城市发展,按照省住建厅、发改委员会、财政厅、自然资源厅、卫健委、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省税务局等7个部门联合下发的豫建文﹝2020﹞13号文件精神,需将《长垣市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告2020年(第四十八号)出让公告》挂牌出让地块的保证金金额由100%缴纳调整为50%缴纳。
详细缴纳金额如下:
长垣市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告2020年(第四十八号)出让公告:
G2020-81号的保证金由5652万元调整为2826 万元。
G2020-82号的保证金由8769万元调整为4384万元。
G2020-85号的保证金由4756万元调整为2378万元。
特请技术人员配合处理。
长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