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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长垣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建立健全公共资源领域监督机制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03-10 16:42:10 发布人:长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浏览量: 【我要打印】 【关闭】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建立健全招标投标领域优化营商环境长效机制的通知》(发改法规〔2021240号)、《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豫公管委〔2017〕2号)等规定,进一步完善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充分发挥全市各级行政监督部门在公共资源领域的职能作用,促进我市公共资源交易健康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经长垣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同意,现将我市公共资源领域监督机制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行政监督部门职责

各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按照行政职责分工,依法对公共资源领域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一)发改部门:负责做好本级行政区域内公共资源领域的日常指导协调工作,负责权限内重大建设项目、工业项目、代建单位招标进场交易的监管。

(二)财政部门:负责对实行公共资源领域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政府采购政策执行情况实施监督。

(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项目和市政工程项目(包括与工程相关服务和设备采购招标)进场交易的监管。

(四)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及其附属设施,水上港口码头、航道、航标、通航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交通运输站场、辅助业以及其他交通业等交通运输项目(包括与工程相关服务和设备采购招标)进场交易的监管。

(五)水利部门:负责防洪(包括城县防洪)、灌溉排涝、水土保持、水利枢纽及附属设施建设项目(包括与工程相关服务和设备采购招标)进场交易的监管。

(六)其他依法必须进场交易又未明确监督部门的项目,由发改部门进行监管。

二、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

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各行政监督部门要依法在公共资源领域的事中事后监管方面,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模式,紧盯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资格审查、开标评标定标、异议答复、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招标代理等关键环节、载体,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要合理确定抽查对象、比例、频次,向社会公布后执行;对问题易发多发环节以及发生过违法违规行为的主体,可采取增加抽查频次、开展专项检查等方式进行重点监管;确实不具备“双随机”条件的,可按照“双随机”理念,暂采用“单随机”工作方式。抽查检查结果通过长垣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三、健全兜底受理投诉机制

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各行政监督部门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按照“谁主管谁监管” 的原则,加快落实工业、农业农村、广播电视、能源等行业领域公共资源活动的行政监督职责,严格履行监督执法职责,认真受理并处理好相关投诉,避免重复受理或相互推诿。

(一)财政部门:负责采购行业公共资源领域的投诉管理工作。

(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建筑行业公共资源领域的投诉管理工作。

(三)交通运输部门:负责交通行业公共资源领域的投诉管理工作。

(四)水利部门:负责水利行业公共资源领域的投诉管理工作。

(五)发改部门:负责采购、建筑、交通、水利行业以外的投诉,并负责全市的投诉管理统筹协调工作。

四、畅通招标投标投诉渠道

各公共资源行政监督部门要指导督促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招标人在资格预审公告、资格预审文件、招标公告、 招标文件中公布接收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依法及时答复和处理有关主体依法提出的异议。要结合全面推行电子招标投标,实现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均可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在线提出异议和作出答复。各公共资源行政监督部门要进一步健全投诉处理机制,开通长垣市人民政府网“市长信箱”、长垣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等在线投诉渠道,依法及时对投诉进行受理、调查和处理,并在长垣市人民政府网及长垣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开行政处罚决定。

五、强化投诉事项绩效考核理念

建立健全投诉举报接收、转办、反馈工作机制,加强监管数据归集与治理,强化监管事项目录清单动态管理,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查处公共资源交易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实现部门协同执法、案件限时办结、结果主动反馈,全面提升监管效能。将招标投标领域年度在线受理投诉事项办结率情况进行通报,并报行市政府纳入部门绩效考核。

六、健全部门履职监督

行政监督部门要从优化营商环境、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调整充实监管力量,提高监管技术水平和能力,依法履行职责。行政监督部门对公共资源交易监管情况进行跟踪评估和督促指导,强化对依法履行监管职责情况的监督检查,促进监管权力规范透明运行;对不作为、乱作为要依规依法严肃追责问责;切实做到管出活力、管出公平、管出效率。

 

 

 

 

长垣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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