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垣县公安局办证自助设备采购项目结果公告
河南省天舜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长垣县公安局的委托,就长垣县公安局办证自助设备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评审,现就本次谈判的成交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长垣县公安局办证自助设备采购项目
二、采购编号:长交采2018TP025号
三、采购内容:办证自助设备采购。
四、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18年09月26日
五、定标日期:2018年10月12日
六、评审信息:
评审日期:2018年10月11日
评审地点:长垣县财审大厦七楼第二评标室
谈判小组名单:张俊卿、胡可钦、李达(采购人代表)
七、成交信息:
成交供应商名称:河南博隆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成交供应商地址:新乡市开发区19号街坊民营小区184号院1号楼
供货期:签订合同后30日内完成本项目的交货、安装、调试工作
成交金额:440000.00元
八、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收费及标准:
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规定向中标人收取,代理费6600元。
九、采购项目联系人及电话:
采 购 人:长垣县公安局
联 系 人:王先生
地 址:长垣县山海大道
联系电话:0373-8890110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省天舜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尹先生
地 址:长垣县留晖大道
联系电话:0373-8868988
成交公告公示期为一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满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长垣县公安局
河南省天舜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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