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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关于对评标专家王刘章违规处罚的通报

发布时间: 2019-07-01 15:16:45 发布人:长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浏览量: 【我要打印】 【关闭】

 

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文件

 

 

豫公管办[2019]9号

 

许昌市公管办、省信息中心、各位专家:

2017年6月14日,在“许昌市智慧信息产业园1#、2#综合楼工程招投标”过程中,评标专家王刘章私下接触投标人,向他人透露评标有关情况,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六条规定,许昌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建设环保局决定对其予以取消评标专家资格的处罚。经研究,省公管办决定对王刘章进行全省通报批评,并将违规情况记入专家个人不良信用记录,决定从2019年4月4日起取消王刘章专家资格,今后不得再被聘为本省评标专家,不得再参加本省招标项目的评标活动。

希望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各位专家能够吸取教训,引以为戒,不断加强个人品德修养和能力建设,推进我省公共资源交易工作公平公正进行,为我省经济社会健康平稳发展做出贡献。

 

 

 

                                       2019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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